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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惠康超市特价还贵5毛 被罚1万元

2014年02月14日 09:34

南都讯 记者何薇 发自香港 常逛超市,遇到过特价比原价还贵吗?香港油麻地就有一家惠康超市,将原本每包5.5元(港元,下同)的薯片,搞两包特价后标注11.5元,比散买2包还贵0 .5元。这一行为被香港海关检控,前日被判罚款1万元,成为香港《商品说明条例》去年7月修订后,首宗被定罪的个案。

惠康认罪尊重法庭判决

商家促销手法一向惹人争议,消费者稍不留神,随时堕入陷阱。早前,香港海关接获市民对香港油麻地一间惠康连锁超巿的举报,去年7月海关工作人员到该处调查时发现该间超市出售某一牌子的薯片,标价一包5.5元,特价两包11.5元。但实际上,分开散买2包仅需11元,比当下标注的购买2包的特价更便宜,故作出检控。

海关表示,标价会误导消费者以为有特价而购买更多,属于虚假或具误导性的商品说明,违反了香港现行新修订的《商品说明条例》。

该超市负责人上星期四在香港观塘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裁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并判罚款1万元。惠康发言人则表示,尊重法庭判决,并称去年7月已实时加强营运指引及员工培训,确保每个营运细节皆符合香港法例要求。

市民盼更具阻吓性判罚

港人安女士对此次的判罚表示欢迎,并希望今后能加强监督和惩罚。安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市民在购买商品时很难清楚记得每一样商品特价前和特价后的价格,特别对于仅有几毛或几块钱的差别,更不可能去调查后对比再购买。

但也有市民认为此次的判罚太轻,“1万元对于惠康这样一个垄断性的大型的连锁超市来说,可能微不足道”,希望法官今后遇到同类案件能采取更具阻吓性的判罚。

港消协回应,此次是新修订《商品说明条例》生效后,首次被定罪的同类案件。

[知多D]

根据香港《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刑事罪行。

而去年7月生效的新修订还指明,“商品说明”包括价格、价格的计算方式,或是否有任何价格优惠或折扣,海关呼吁零售商应核实产品数据,包括价格及价格的计算方式等,一旦有商家向消费者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产品数据,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tianjin.net/2014/0214/179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