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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服务风险暗布宣传很美莫忘甄鉴
2014年03月30日 15:35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容机构近年来蓬勃发展,遍布大小城市。美容分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生活美容包括美容知识咨询与指导、皮肤护理、化妆修饰、形象设计和美体塑身等项目,医学美容包括重睑术、隆鼻术、祛除眼袋术、面部除皱术、隆胸术、吸脂术等项目。
近年来,一些不具备资格和条件的机构和人员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自我吹嘘,夸大效果,对消费者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危害。有的想割双眼皮,术后却变成了三眼皮;有的想要换肤、祛斑,却换来了花脸、凹陷;有的想做隆胸术,最后造成伤残。美容反成毁容,使许多消费者不禁悲痛欲绝,与美容机构对簿公堂、索赔损失。
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美容服务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在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而且,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一年以上。依照规定,医疗美容的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本人或其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
因此,在选择美容机构时需要认真核对相关资质信息,分清真假优劣。否则,一旦事与愿违,必将遗恨终生。
(胡勇)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tianjin.net/2014/0330/244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