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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钱不能用 济南房改房近亿资金待唤醒

2014年07月07日 12:34

参加房改时交了维修资金,但等到房屋出了问题需要维修时却无法动用这笔钱。7月2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房主们的这一疑惑给出了答案:截至目前,济南市仍有部分单位没有完成房改房维修资金的建账工作,导致近1亿元的维修资金处于沉睡状态,无法用于房屋维修,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

“按幢建立明细账是已售公房维修资金使用的前提条件。”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1996年启动房改以来,济南市就从售房款中按比例提取了住房维修资金,但由于当时国家尚未出台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具体政策,导致各单位提取的维修资金都存在一个维修资金专户内,没有按楼幢建立明细账。

2007年,国家建设部、财政部颁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各单位应按幢设立分账户,只有按幢建账后维修资金才能按规定使用。因为不建账,整个单位的维修资金混在一起,不知道每个楼上到底有多少钱可用,无法保证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合理性。因此,按幢建账成为维修资金动用的前提条件。

自2003年以来,济南市房管部门多次下发文件,要求抓紧给已售公房维修基金进行建账。但由于已售公房涉及单位多、范围广、各单位情况复杂,加之当时房屋尚未进入维修多发期,出现问题多由各单位后勤部门负责维修,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的需求不迫切等原因,该项工作进展缓慢。进入2013年以来,针对已售公房多已进入维修高发期却“有钱不能使”的难题,济南市房管部门不断加大维修资金建账工作力度,先后为60余家单位提供了上门服务,实现了这些单位房改房维修资金全部“解冻”。

到今年5月,经济南市维修资金建账办公室指导建账的单位累计达778家,其中617家单位已全部完成建账工作,161家单位的数据正在核实,逾8亿元维修资金被激活,占全市已售公房维修资金总额的90%以上。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由于一些单位有的已撤并、更名,有的电话号码更换,有的破产、歇业、改制等原因,导致建账工作无法完成。截至目前,全市仍有部分单位因各种原因未完成建账,涉及资金近1亿元。”。

对于这些特殊情况,济南市维修资金建账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从房改信息系统中导出未建账单位的房改数据,通过与各单位在银行的维修资金本金进行对比,初步测算出各单位的维修资金相关数据,对这些单位的维修资金进行模拟建账。

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只等原售房单位相关负责人核实确认后即可完成建账工作,维修资金即可“解冻”,广大房改职工就能动用维修资金维修房屋。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tianjin.net/2014/0707/449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