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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长:逐步将农村宅基地纳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

2013年11月23日 09:02

中新社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22日发表署名文章,解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部分改革决定。他在文章中表示,积极创造条件,将农村宅基地逐步纳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针对农地入市,三中全会决定原文中仅提及放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其与国有土地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但对于农民在土地方面的最大权利之一的宅基地使用权,则并未触及。有分析称,姜大明此番明确逐步将宅基地纳入统一市场,或意味着中国主管部门对宅基地自由流转持解禁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许多屡禁不止的“小产权房”就建在农村宅基地之上。由于现行法律框架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除个别情况外,并不能进入市场流转,“小产权房”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姜大明指出,一系列涉地法律的修改成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首要任务。其中包括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担保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姜大明提出,下一步,要抓紧研究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条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大力培育和发展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信息、交易代理、市场咨询、地价评估、土地登记代理、纠纷仲裁等服务机构。改革完善土地税制,合理调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

此外,姜大明指出,在此过程中不能放松用途管制,需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托,综合各类相关规划,加快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尽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抓紧研究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

加强各种制度建设的同时,姜大明强调严格市场管控。其中,他提及深化农地转用计划和审批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对现有违法违规城乡建设用地开展全面清查并研究制定处理政策。(完)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tianjin.net/2013/1123/59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