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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放首批68张街头艺人证 需签《自律公约》
2015年06月24日 08:49昨日,市民中心广场街头艺人证颁发暨抽签派号仪式在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举行。图为一支音乐团队领到证后合影留念。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龙 摄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朱良骏)“以前我们是走鬼、摆地摊的,有了这张证,我们就是持证上岗的街头艺人了!”昨天,市民中心广场街头艺人证颁发暨抽签派号仪式在福田区莲花街道举行,在广场画画5年的李强波说:“一定要珍惜荣誉,严格自律,为繁荣深圳的街头艺术贡献一份力量。”
经过大众和专家评审,综合场地容量等因素,昨天共有68位(组)街头艺人获颁《市民中心广场街头艺人证》,成为深圳第一批持证上岗的街头艺人。据悉,他们也是国内首批获证的街头艺人。首批颁发的68张(组)艺人证分为3大门类,其中表演艺术类11张(组)、视觉艺术类37张(组)、创意工艺类20张(组)。
颁证仪式上,所有持证艺人均现场签订《自律公约》。该公约倡导艺人自觉在规定区域和固定位置活动、严格遵循规定的演艺活动时间、控制表演音量、抵制格调低下和淫秽粗俗、恪守艺术为上的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等。对于违反《自律公约》的,其他艺人均有权进行监督、检举或报请管理单位取消抽签派号、入场展演等资格。
颁证仪式后,福田区街头演艺联盟组织对7月的场地分配进行公开抽签派号,再根据派号结果,编排出一个月的场地使用轮流表,并在市民中心广场进行公告。
记者获悉,《市民中心广场街头艺人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市民中心广场,不过,持证艺人也获得走向更大舞台的机会。据悉,福田区演艺协会(街头演艺联盟)将吸收部分高水准的街头艺人作为会员,组织他们到各旅游景点或室内场馆等地演出。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tianjin.net/2015/0624/88282.shtml